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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D大屏扎堆闹市太晃眼

编辑:厦门爱铭亮照明电器有限公司  时间:2018/06/26
近几年,越来越多的 LED 显示屏落户城市,流光溢彩的滚动广告,给各商圈增色不少,但是也有开车人抱怨,道路两边的大屏亮得刺眼,影响夜间行车安全;在 LED 大屏光鲜亮丽的背后,也出现了困扰市民城市生活的难题,其中最为突出的莫过于 LED 大屏光污染的问题。

昨天,特邀委员张华俊告诉记者,此次参会他还带了一份“关于进一步加强 LED 显示屏管理的建议”,建议政府应该加强对户外电子显示屏设置的规划管理,严格审批、合理布点,并规范电子显示屏的大小。

现象:LED大屏闹市扎堆张华俊经过2个月的走访调查发现,目前许多 LED 大屏,亮度不符合标准且没有经过环评,给人们的生活、交通造成极大的困扰。西安凤城二路与文景路十字、钟楼开元商城、南门外、高新区高新路、科技路等路段的电子显示屏闪烁频率过高,而且这些地方都是车流量较大的路段,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。

影响:开车时注意力被分散?会有光污染?

通常人眼对彩光比较敏感,当电子显示屏用相同频率播放不同广告时,部分广告可能会给人刺眼的感觉,造成人们情绪、心理上的不适,这就属于光污染。而一般电子显示屏对人的眼睛基本没有损害,因为它的光线强度相对于电灯等发光体弱一些,而且人们一般都是远距离观看。驾驶员被 LED 电子屏晃花眼等情况,主要是因为光源设置有问题。

张华俊认为,不可忽略的是,目前这些户外电子显示屏在运营播放中尚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,例如一些设置在道路两侧、交通路口的电子显示屏极易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,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,并且在夜间还会成为光污染源,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作息,不少市民对此意见颇大。目前许多 LED 大屏,亮度不符合标准且没有经过环评,给人们的生活、交通造成极大的困扰。

管理:专项规划,严格控制亮度、频率和色差

为此,张华俊建议政府应该加强对户外电子显示屏设置的规划管理,严格审批、合理布点,并规范电子显示屏的大小。大型电子显示屏的设置应考虑尽量远离城市主干道,且交通繁忙路口不得设置。同时应考虑控制电子显示屏的显示明亮度、播放时间和画面播放节奏,以尽可能减少其对交通安全和居民生活的影响。

张华俊还举例说,自2008年以来,北京、南京、沈阳、临平、伊春、攀枝花等城市,都相继出台了《户外电子显示屏设置管理规定》等地方性法规。其中对户外电子屏的设置方位、播放时间、画面切换等做了明确规定,明令不得形成光污染、噪声污染、电磁辐射污染等。其中明确规定,户外电子显示屏不得设置在朝向道路来车方向,不得形成光污染、噪声污染、电磁辐射污染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;在城市主干道两侧(城市封闭广场和步行街除外)设置户外电子显示屏的,不得播放活动画面,原则上每个固定画面的播放时间应当大于等于15秒。